招标说明
一、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一次性包死,合同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所有材料依据附表价格不予调整,中标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二、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规定: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价格、质量、品种需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共同确认,否则不能用于本工程。
三、 预算标准
① 本工程预算按199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2002年《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潍坊市价目表》(新配含比),及相关补充定额。定额涵书不完整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② 工程类别:四类。
③ 取费等级:按丙级收费。
④ 人工费调整土建按21元/工日,装饰工程为23元/工日。
四、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分四次支付工程款,其中:工程施工至+0.00拨付一次(仓库主体完成拨付一次,顶棚安装完成拨付一次,二层顶板完成拨付一次),主体完工拨付一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一次。
根据形象进度拨款,每次拨款额度为已完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完毕半年内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余款5%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付清。
五、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件以及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山东北方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9日 |